公司組織架構

組織結構
監督財務報表之允當、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內部控制有效實施並遵循相關法令及對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訂定並定期評估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並提出分析評估等建議。
- 有關法令規章及制度之落實,提供建議及改善事項。
- 各項作業流程之稽核與自行評估作業之執行。
- 人事、行政、總務等事務之執行。
- 組織、文化、人力之開發改善。
- 辦公室 IT 之設計、規劃及管理。
- 資訊安全政策制定與實施。
- 財務運作及規劃。
- 資金管理及各項帳務、稅務處理、經營分析等財務、會計業務。
- 各類契約之研擬與管理;法律爭議、訴訟或非訟案件之諮詢與處理及各項法務專案之推動與處理等業務。 定期稽核
稽核組織架構

稽核運作說明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與衡量營運效率。內部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依循規章制度執行內部稽核業務。每年依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次年稽核計畫,提報董事會通過後,向主管機關備查。
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配置稽核主管一人及內部稽核人員一人。本公司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範,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稽核運作說明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
本公司每季至少一次對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控制作業』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經理人應於到職後1個月內適時提供教育宣導,對新任受僱人則由人事單位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
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1條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第12條,針對本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司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之修訂。故本公司於每季度之財務報告及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通知各內部人於封閉期間內禁止交易股票。